Re: [閒聊] 大家的生活費是怎麼規劃呢
※ 引述《jay0202671 (JayZheng)》之銘言:
: 如題,因為生活費的問題和太太無法有共識
: 想上來參考一下大家意見和想法
: 小魯30y自營商,稅後約100k/月
: 太太33y不知道算不算全職主婦,婚前是學校老師,婚後在他家營造公司當他爸助理,算
: 時薪要做不做的,然後假日去補習班兼個才藝課
: 家有2寶,分別是3y和3m
: 目前的狀況是
: 太太堅持帶著2寶住在娘家,而我每個月給1萬8生活費(不過問怎麼規劃,已持續3年),
: 其餘家庭開銷(小孩吃喝、尿布衣物、醫療雜支)、小孩保險、健保、幼兒園學費、房貸
: 皆由我做支出,沒有共同帳戶,如果有安
: 排國內外旅遊也是由我規劃及支出。
: 扣掉以上常規費用之後,每個月大概會剩下3-4萬左右,定期定額15000買指數正2,剩下
: 就存起來當我的生活費及儲蓄,菸酒黃賭毒都沒有,因為喜歡健身的關係,比較大的開銷
: 可能是吃營養品、高蛋白、雞胸肉、飲食控制
月收10萬/月
家用開銷+1萬8生活費 平均是6.5萬
這6.5萬含房貸
房貸是婚後繳,所以確實是婚後財產
但會影響到實際剩餘用在家用的金額是多少
這就要分兩個面向來看。
假設房貸3萬,
1大兩小 (媽媽+兩個小孩) 就剩下3.5萬。
單薪家庭, 兩個小孩, 一個月3.5萬。
換個角度就是一個領平均薪資者,
每月自己留幾千零用錢外全部拿回家的程度。
這種怎麼可能1萬8像零用錢隨便花。
要滿足這一點除非有用到娘家資源。
但一如我習慣的算法
娘家資源就是女方出的,是不可忽略的。
就我看女方的零用錢是娘家給的,
你的1萬8是用來支付那些生活必須費用的。
房貸的3萬, 或是說其中的一半 (1.5萬)
才是你給予她, 變成房產形狀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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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認為太太目前的貢獻度不足
為了增加家庭收入或可支配金額 希望太太出去工作
但你描述成給1萬8零用錢,太太還想要更多
根本歪掉
這是你被一些人酸的理由, 因為算起來真的不像你想表示的那麼大方
不如回歸數字的本質就好
簡單的事實是比起男主外、女主內, 一個月6.5萬
如果是6.5 * 2 = 13萬
托育+保母請滿 剩下的可支配金額都比現在多
還不用聽老婆說她主內還錢不夠。
但妳老婆不願意, 她家人也沒那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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