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教師訴求「廢108課綱」 北市公車將刊廣告
※ 引述《Ischolar (happy new year)》之銘言:
: 之前有人說,教改後補習班林立,升學壓力更大,但是這不見得是教改造成,
: 而是中產階級變多,父母有更多的資源可以投入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v3vzLbnoM8
: 社會地位、明星學校在經濟學中稱為地位財,競爭是零和遊戲,因為供給受限
: 家長越多是中產階級,就越多家長有資源投入
: 投進更多資源爭奪只會形成軍備競賽,對大家都沒好處,因為PR90數量是固定的
: 因此,對於減輕升學壓力,教改的確是失敗的
: 但這是因為忽略學歷是地位財的特性
: 即便維持聯考,有錢的家長仍然可以投入更多資源維持優勢
我之前發了一篇中產階級減少的文章
目的是想反駁這邊中產階級變多才導致教改後補習班林立的問題
但其實他後半句話:父母有更多的資源可以投入
我反而卻是認同的
畢竟我不是學者專家,手上也沒有甚麼統計資料
就以我自身為例好了
同樣的狀況之下
我二十五歲結婚,到三十一小孩六歲
跟我三十歲結婚,到三十六歲小孩六歲
這兩個年齡階段,對我而言就可能是
職員→中階主管的躍遷
二十五歲我可能還再存房子頭期款
三十歲我可能只需要負擔房貸
二十五歲我每個月要拿出三萬五負擔雙語幼兒園月費可能很困難
到三十歲可能咬咬牙也不是做不到
再者
少子化的前因是結婚率低
既然都願意結婚
甚至還願意生小孩
普遍應該也會比較願意投入資源在小孩身上
否則以現在社會環境
比較不願意投資的,想來願意生小孩的也幾希
因此如果從這個角度講
有生小孩的家庭都比較願意花錢
我自己認為的確有可能造成補習班林立
不過比較矛盾的是
現在是少子化換言之,出生人數已經巨幅的變少了
以前我的年代一個學年可能有三四十萬學生
一班四五十人都是常態
現在一個學年可能只有十幾萬的學生
三十人算大班
即便願意付錢的家長比例上多了
但絕對值有增加嗎?
畢竟基數都已經減少到三分之一,甚至以下了
我是有點懷疑.....
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做個假設?
我先假設補習班林立跟家長收入沒有關聯
那現在補習班林立
到底是跟甚麼有關?
甚麼樣的環境,提供了補習班大幅增加的空間?
明明,總學生的名額是減少的
我想個人補習班的出現,有可能
因為個人補習班導致小補習班也有生存空間
他不需要太多學生,就能支撐起一個補習班的存活
所以過去可能只需要幾家大型補習班
因為個人化的關係,被拆分成幾十家了
導致補習班的總數大幅增加
不知道政府單位有沒有補習率的統計資料
一百個學生裡面有幾個在補習?家教、個人補習班、大補習班、線上都算
如果能有此資料
應該可以更有效對比情況
如果教改推行幾十年下來
學生的補習率不減反增
根據之前台北教育大學教授的說法,這是違反教改目的的
那就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
為什麼制度上會造成學業補習的狀況更加的興盛?
是升學的需求?
還是學校教學的缺失導致不得不尋求外援?
或者是雙薪家庭只是找個地方托育而已?
I大提出論文研究很好
但說真的
我覺得有些部分的結論
下的有些武斷了
譬如中產階級增加導致補習班林立這點
是不是有點過於想當然耳?
當提出這種結論的時候
背後有沒有合理的數據與資料在支撐呢?
如果在這點上都沒有做到
那再提出統計上二階段貧困家庭的通過率變高
推導出,教改更有助於階級流動
會不會也缺乏了一點可信度?
譬如之前版友提到的
上大學,跟上頂大熱門科系
完全是兩個概念
總不會當年上中華大學,現在給清華合併
你人生就跟其他清大熱門科系的學生一樣翻轉了吧?
混在一起講階級流動
這......
或者是
我提出的低出生率的狀況下
中產階級又消失
那現在維繫出生率的主力是哪個經濟階級的人口?
如果是薪資中位數37,111元以下的人
那因為基數變大
譬如一百個學生以前是三十個出身貧困家庭
現在是一百個學生五十個出身在貧困家庭
學校缺又比報考人多
那貧困家庭學生通過二階段人數變多
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嗎?
我們看到統計出通過人數變多的資料
就能直接推導二階段更能幫助階級流動嗎?
其實要驗證也不難
同時做個靠分數分發入學的學生
是不是出身貧困家庭的也變多了?
若不是,那代表制度可能真正改變甚麼
如果是,那這制度改變有甚麼意義嗎?
再次假設
真正的確靠二階段翻身的貧困學子變多了
的確形成了階級流動與翻轉
那我也必須要詢問一個公平性的問題
正是因為我是目前消失中的中產家庭
家裡沒說很有錢
沒法靠捐樓砸出兒女一個長春藤大學的學歷
但總說不上貧困兩字
我的孩子跟這些貧困學生一起競爭
我在那邊又是幫孩子找補習班,又是幫他準備一堆才藝班
幫他把學習歷程的履歷弄得很漂亮
考試出來成績也沒比人家差
但到了第二階段
教授面試聽到了貧困學子如何艱苦求學
於是把我孩子刷掉,讓他上
這樣真的是公平嗎?
為什麼不能比照原民加分一樣,另外算名額
讓他們自己一群貧困子弟們自己競爭呢?
這段剛好也是回應到原文的最後一句
: 即便維持聯考,有錢的家長仍然可以投入更多資源維持優勢
是啊,我知道啊
但我的孩子畢竟分數自己考出來比人家低啊
我孩子得認
但因為我孩子的父母比較有錢,或比較沒錢才失去這個資格與機會
那我孩子也得認嗎?
他能選嗎?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改變父母的貧富嗎?
如果篩選的條件跟孩子自己的努力無關
這篩選條件還能說得上公平嗎?
那為什麼不如我前面所說的
直接就說明白你們要補助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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