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nkeys) 2024/04/22
此案由組務申理 並因為案件複雜 此文分三大主軸
故另外再需傳當事人雙方、棒球板板主等三方前來回應案件
第一部分:告知閣下可能違規板規
(A) 見2.文章/推文內容意圖引戰、鬧板。
● 罰則 水桶15天至一年(情節嚴重者退文)/水桶15天至一年
(B) 見1.文章/推文含人身攻擊、性騷擾或讓兩性不舒服之言語或圖片。
● 罰則 水桶30天+退文/水桶30天
(C) 3.公告文中如推文違反板規,以原罰則的3倍處分。
(D) 見#1ZxA1Wco (Sportcenter)
其中(A)、(B)兩條文是此次判決爭執之處,(C)條文是板主未注意亦是適用條文
故本次判定會適情況補上。
(D)條文請見4/19棒球板公告中
spermjapan: 這邊水桶看起來比較正常 不像某隊版XDDD
2024/4/19 16:20
spermjapan: 建議大家看一下monkeys版的水桶QQ
2024/4/19 16:33
閣下意圖糾眾鬧版,已可能違反群組公告內容。
此部份請棒球板主另外起案調查,並回覆是否違規,於本文報告調查結果和進度。
第二部份:請被攻擊者PUDA說明
本案被攻擊者PUDA向組務表達認為當句推文已明確感受到被攻擊之意
此部份請PUDA回文說明。
第三部份:請當事人說明
閣下申訴主張前後說法不一
請說明年紀有了應援打鼓的人是誰
是特定某人?
還是泛指所有應援隊?
為什麼要特別說“年紀有了場邊打鼓”的人缺角?
由於小組長看球至少超過20年 亦認識六隊不少應援區朋友
當中也有人看到這句推文 非常生氣
認為是對整個應援區朋友 輕視、不尊重、和侮辱、謾罵
所以請閣下得解釋清楚這句推文
組務才能釐清是用引戰還是人身攻擊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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