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國道測速見警率的必要性
※ 引述《QmaxQ (米漿混豆漿)》之銘言:
: 幾年前國道警察會停在避車彎
: 拿著雷射槍來抓超速
: 雖然避車彎本身有一定遮蔽效果
: 又或者警察可以透過關掉警示燈
: 提升拍攝成功率讓業績更好
: 現在卻越來越多改成偷拍
: https://i.imgur.com/DVRBoke.jpeg
: 所謂偷拍是指被拍的當下根本不知情
: 前有告示牌沒錯,但現在警察也在把告示插很密
: 其實等於沒有告示功用了
: (每兩公里就插一隻前有測速的牌子,根本等於宣告整段國道都有測速一樣)
: 常走國道應該都有感覺吧
: 現在除了天橋偶爾看到抓未繫安全帶跟車距的
: 基本上很少看到警察在路邊嚇阻超速了
: 以前超速被雷射槍打到,至少當天都會乖乖開
: 改用偷拍後
: 超速如果都是一個月後才收到罰單
: 這樣取締的意義是不是變成收費>當下嚇阻
: 也變相說明政府其實知道大部分超速並不會造成立即危險,所以見警率低一點沒關係?
這可以衍伸另一個有趣的議題。
在超車道,
只要後車比你快,
就算你開120還是要讓。
超車道在某些人眼中是合法超速道,
「速度」決定有沒有資格待在超車道,
而不是「超車」。
這個觀點對上國道上密集的照相機很衝突。
想像一下,
一台開200的車超過你之後,
在你面前踩煞車是多麼刺激的事。
很多人說日本、德國、美國巴拉巴拉,
但這裏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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