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聞類修正條款討論
感謝提醒3-4板規及3-4-1板規的板友
板規P3頁有提到每日限發兩篇,板規P8頁詳細說明板規3-4-1的部分卻沒有提到
我當初沿用舊板規時候確實沒發現到這點,很抱歉!
所以很謝謝提醒我的板友~
花了一段時間翻查看板歷來所有水桶紀錄,雖然有因為3-4板規被水桶的
但查無因板規P3頁水桶的紀錄,我無法確認板規P3頁資訊文規範的事項
是否等同規範P8頁板規3-4-1,因此我決定將板規3-4-1做更詳盡的編修
同前板主KUNI0202所言,除非檢舉,我很少主動處理違規事項
如板友有認為那些文章違規,歡迎寄信檢舉
以上碎念結束,總之板規3-4-1擬修正如下
一樣歡迎各位留言討論,待討論出一個結果,我再辦投票後修正板規
原板規
3-4-1 關於雙和的食衣住行育樂之情報、活動、新聞、租賃等,使用此分類。
欲徵求租房舍、車位發文屬消費情報類,分租及出租發文屬商業文
商家類活動請用標題[閒聊],勿附商家連結,每人每周限制一篇,
違者與廣告之嫌者刪文水桶兩周。
修正方向有以下幾點
1.依板規P3頁所表示,資訊類文章每日限發兩篇。(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
額度)
2.參考他板板規,新聞分類文章須附上心得20個繁體中文字以上,外文以單詞計算。
3.為避免假新聞或偽裝新聞,新聞文章需檢附文章連結/出處,應完整轉錄該文且禁止修
改原文。
4.新聞標題應從頭開始貼,不可因為標題過長而自行修改標題。
5.選舉期間(即選舉當月往前計算6個月為選舉期間)至投票結束,限定為每周限發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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