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 諮商自保2個方法:雙方同意錄音+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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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圍的人遇到越來越多諮商糾紛
有好的諮商師,也有無良的諮商師
那民眾如何自保呢?
1、《雙方同意錄音!》
民眾打給銀行客服,或是打給張老師等合法機構,會聽到:「為保障彼此權益,以下對話
內容會進行錄音….」
雙方合法進行諮商,保障雙方權益,為什麼不能錄音呢?(不能錄音應該不是要做什麼不
合法的事吧?!)
老實說諮商講完真的容易忘,回去複習一下也是好事情啊,才不會下次去,又忘記上次諮
商講的
聽朋友說真的遇過諮商師自己同意 反咬民眾說沒有啊 改口不認帳的,民眾自己多小心啊
!
如果遇到諮商所各種理由不雙方同意錄音,那就*換一間*合法會想要保障雙方權益的諮商
所
吧,諮商師也是人,有好醫生,也有少數缺德醫師…,如果原本只是心理感冒,去完變成
心理加護病房,吃虧的就是民眾自己而已
一間合法諮商所在諮商的時候正常都願意給予錄音,不給錄音的我也不知道正不正常…民
眾自求多福了
2、《開收據》
依照法規,凡是有合法諮商的過程,一定要開立收據,
如果沒有開立收據的諮商所,民眾可以跟衛生局檢舉,違法行為衛生局依照法律可以開罰
的!
就像去一般診所看感冒,或是買賣商品服務,一般至少要開立收據,
萬一民眾被收錢,又被誣陷說費用漲價沒繳完,那被剝削的民眾欲哭無淚啊,
也同時保障諮商所業者啊
***依照法規,若諮商後沒有開立收據,可以檢舉諮商所,衛生局會去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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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電話問過衛生局,一樣會先被告知電話錄音
心理感冒去諮商所,如果變成心理重症,是沒辦法申訴的,除非變成心理加護病房,出現
身體上的傷害,才有機會申訴……
民眾真的只能自求多福了!
目前的心理諮商制度不完善,跟一開始的醫療制度一樣,沒保障到民眾的權益
諮商師跟醫師都是人,也有可能有個人恩怨喜好議題,也有聽過打著慈善招牌的業者,進
行心理操控,甚至騙財騙感情的,或是公器私用、諮商師個人恩怨議題…..等等的問題,
若沒有證據,民眾只能自己吃虧認了
民眾需要的是真正能幫助到、保護到民眾的,也同時保障諮商所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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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台南衛生局提供民眾一個「檢舉申訴投訴」的平台!點選「便民服務」-》「我要留
言」-》往下滑看到後,點選「心理健康」
https://health.tainan.gov.tw/
上面網址是台南衛生局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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