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療照護機構自行要求戴口罩 疾管署籲民眾配合
原文標題:醫療照護機構自行要求戴口罩 疾管署籲民眾配合
發布時間:2024/7/4 12:22
記者署名:記者:曾以寧/編輯:管中維
原文連結: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407040115.aspx
原文內容:
醫療機構、老人福利機構自5月19日起從強制佩戴口罩調整為建議佩戴。不過近期
COVID-19及流感疫情上升,不少醫療院所或照護機構要求入內要戴口罩,衛福部疾管署呼
籲民眾配合。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日前表示,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上升,預估至
7月中達高峰,屆時單週急門診就診將達12萬人次;此外,流感疫情也進入高原期。
疾管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為降低疾病於醫療照護機構內傳播風險,醫療照護機構可視
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實務現況,訂定應佩戴口罩情境與加強區域管理措施,呼籲民眾積極
配合醫療照護機構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保護自己及他人健康。
疾管署說明,醫療照護機構是包含多樣性微生物菌叢的複雜環境,且病人與機構住民多為
具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
死亡;為避免疾病於醫療照護機構內傳播,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防止呼吸道分泌
物散播,也可降低呼吸道直接或間接暴露於病原體的風險。
疾管署提醒,民眾倘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非必要應避免
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
構應佩戴口罩;另倘1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也
應佩戴口罩。
COVID-19疫情防治回歸常態管理,為確保醫療照護機構對疫情的因應及保全醫療量能,疾
管署訂有醫療照護機構因應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指引,提供醫療照護機構依實務執行情
形內化辦理。
疾管署說明指引內容,醫療照護機構除可在出入口及醫療照護區域,提醒民眾配合前述佩
戴口罩相關建議措施外,還包括:病人分流及集中照護機制、陪探病管理、健康監測、環
境控制等感染管制作為,醫院及照護機構並可視國內外疫情、社區傳播風險與實務所需,
適時強化各項措施及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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