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現代史的下限
時間上如果按照發爺的定義,他通常會做到最近兩年.也是說現在
就可以討論2005年反分裂法事件了,已被列入現代史的範疇了.是以
出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本版於此點從之.^_^
至於在空間上是否要排除台灣,就是一個嚴重的政治意識形態問題.
但由於張玉法氏的中華民國史稿是包含1945年以後的台灣的.故本版
據此歡迎1662-1894年之間與1945年之後的台灣史於本版討論.1894-
1945年中間的台灣史,原則上也可以.
本版對於言論自由的保護採高密度原則,因此對發文是否合於板旨
的審查將儘可能採合理寬鬆基準.只要有學術依據或言之成理,均可
納入.
有不同意見者亦歡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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