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想要爭取外派但先生說要離婚
想對原po說:不要認輸,不要認命
現在放棄的話,比賽就結束了。
眼光要放長遠,要看的不是外派的增加30%薪水,那根本微不足道。
要看的是如果外派表現優異,很有可能擔任主管職,年收入300萬以上也只是基本行情。
外派成功可以升職加薪,最差也是維持現狀。
而外派付出的代價呢?幾乎沒有。
夫妻感情是代價嗎?真正相愛的夫妻,就算遠距3年,也是能維持感情的。不堪遠距的夫妻
,表示感情也沒有多深厚,失去也不必可惜。
至於小孩,不是娘家爸媽照顧嗎?那等於是媽媽照顧一樣啊。親子關係有很多種形式,有些
親子每天黏在一起,但也有些親子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但濃烈的愛、細水長流的愛,是不能
比較孰好孰差的。愛有千百種形式,沒有一定是每天陪伴才是愛。
至於原po先生的選擇是什麼?其實也只能接受太太外派3年。因為離婚代價太高,不划算。
子幼從母,娘家爸媽是主要照顧者,就算離婚男生也拿不到撫養權。再說女生不簽,法院也
不會因為外派3年就判離婚。從賽局理論來看,男方忍3年,比離婚划算太多了,所以其實最
後男方也是只能接受太太,這樣反而是最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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