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car版主Pellaeon判決
看板名稱:car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待轉錄證01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待轉錄證02-05
3. 板友被判決處罰之本文(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待轉錄證06
4.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Car版主不該用造謠判處
判決也胡謅將台電帶入
卻引用證據為消防火調報告
https://moptt.tw/p/home-sale.M.1719473685.A.A57
姑且不論台電這亂入判決 已經顯見版主判決不嚴謹
若想以這份火調為證據定罪
其內容特別強調有待檢調法院進一步定案
還未定案那顯見這份火調只能被定位為建議 建議該被定位為絕對事實嗎?
我不過是質疑 若單用消防角度即可定案其餘質疑都是造謠 不能有其他角度質疑的聲音
那請問還需其他領域專家協同火調嗎?
消防自己單幹就好了
何必還強調待檢調法院定案?
直至今日都還沒能有結果
原因就是這份火調 檢調還沒調查完畢 從而法院還沒定調完美無誤
既然還未定案
任何聲音都不該被掩蓋
比方房版也有大量討論
但房版home_sale可繼續深挖討論
如果真是造謠
那請問為何其他版可容許其他質疑存在?
所以造謠這份指控純為各版主自由心證
我不是說每個版主不能有自己的自由心證
但如果是不符事實的造謠帶風向謊話
各版都該禁止 因為是謊話
倘若無法證明是謊話
那就不該視為謊話造謠而被禁言 這是言論自由的基本精神
尤其是真相未明前 都不該指控對方造謠
而這份真相我想至少要法院認證 是吧?
這份火調出爐時
在車版有還是能有各種不同聲音討論且綿延數日
即使火調內容指出充電樁不是造因
但還是很多人針對火調內容討論為何充電不該被排除
事實就是法院檢調直至今日都沒任何進展
甚連該案受害者都無法拿著這份火調得到任何究責 顯見這份火調毫無意義
https://i.imgur.com/gchMwUZ.jpeg
且若火調建議即為真理
那任何質疑 只要有所謂”所謂專家”出來背書 都理當一視同仁不被允許
但事實是,就算這樣,大家都還是,也理應是能接納多方意見,繼續批判,尤其是政府各
種數據
何況直至今日檢調法院都沒進一步對這份火調進一步判決確認
那就應視為可受公眾評判事務 不能輕易以造謠處決
我只不過代表我自己說我不信政府的火調
怎麼就扣上造謠這如此大帽?
質疑政府未經法院認可的報告
怎會是造謠?
難道事實是我是信的?我造謠我自己不信?
我說的還不能證明我自己的立場?
若照版主這邏輯推進這議程
我要怎麼讓你相信我心裡所想?在我說的話你一概不信卻又強調要證據的情況下?
這種舉證條件高到邪惡
且質疑政府各項數據的人 多如牛毛充斥在ptt各處角落 包含car版也一堆
難道判決是針對我?
其他質疑政府各項報告都可以 唯獨火調公信力最高?
所以car版主這種判法很容易引起邏輯上的矛盾
只因質疑還未經法院認證的報告
就被扣上造謠大帽 重判10年
這是個死兩條人命的大案 不該就此沒得討論
讓真相就這麼不了了之
(事實就是到現在沒進展,因為沒定案所以沒人負責,不管是建商,電線供應商,還是法
規制定者,台電,管委會)
沒理解真相前不該排除任何可能
而這就是討論所要形成的結果
真相是越辯越明
反之沒有真相對受害者 對所有人都是沈重打擊
以上這都還沒算上版主在與我往來的少少信件中
就能各種扣帽
什麼我沒有要討論這種帽子也在扣
我每個見解都打這麼長
討論反方尤其特別激進 無法容納別種聲音的都像版主那樣 不回答不討論純扣帽
各種人身攻擊 什麼不識字 要加強閱讀
到底誰才是不討論的?
還請版務站在言論自由立場 需非常嚴謹審慎
造謠邊界
否則沒有討論反而成為另一派壓制聲音利器
「真相反而無從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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