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板規暨置底檢舉區(2024/05)
●1看板定義
一、 高雄板看板規則宣告及看板內容定義
本板為提供PTT論壇居住或旅遊高雄等使用者交流在地資訊,
分享地方生活,討論公共發展,促進高雄在地使用者提供及
詢問相關資訊,分享相關個人於高雄商業或情報活動之看板。
本板之發言應以尊重不同發文者之表意自由,然自由應以不
涉及他人之自由唯上限,請發推文時理性尊重不同使用者。
1-1 高雄板為地方版,發文內容須與高雄各行政區有關,
不具高雄點的文章則以刪文處置並警告,視情節輕重另處水桶得併處退文。
高雄點之判定包括:
a. 文章內容在高雄發生(如:哪一區、哪條路段或哪一間店)
b. 文章內容的地點在高雄(起/終點須至少一處在高雄)
c. 文章內容討論高雄的文史、議題
d. 文章內容與高雄人/高雄生活相關
e. 回文具討論價值文章(須與原貼文相關)
f. 於高雄生活討論有關資訊等。
1-2 發文須要附上完整標題,文章無分類、無標題則以刪文並警告。
分類的建議格式依序如下:
一般分類:[閒聊][問題][徵求][協尋]。
交易分類:[交換][轉讓][贈送]
廣告分類:[自家]
玩樂分類:[玩樂][揪團]
其他分類:[新聞][政治][食記][遊記][問卷][講座][自介][情報]
以上分類若無法滿足使用需求時,允許配合主題去自行發揮,分類長度須滿兩字。
此外,違規文章請勿回文,回文則一律刪除。
1-3 發佈自介文須注意以下事項:
a.基本資料區須明顯與高雄有關以及須完整輸入。
b.除基本資料外,回答部份須多於八十字。
c.每人半年限發一篇,並將保留最新自介。
未達以上標準將以刪文處理,累犯得依情節處警告。
自介標題範例: [自介] ilovemami
1-4 文章內容請勿過於簡陋或其他無法直觀理解之內容,
違者刪除並警告,視情節輕重另處水桶得併處退文。
簡陋定義:空白文、無故發錢文、注音文、內文未滿20字。
1-5 文章請勿手動置底,板主視情節判處刪除並警告。
七天內發表同性質文章視為手動置底。
有特殊需求者,請站內信給板主,經評估同意後始可發表。
1-6 禁止未經同意公布其他人資料/隱私,或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經當事人檢舉後,則以水桶一年併退文處理。
1-7 發文明顯涉及中華民國法律之內容,或文章經司法機關裁判違反我國法律者,
違者退文併水桶一年。
●2交易
二、 交易管理辦法
除徵求員工,凡涉及金錢之交易行為均屬買賣文;
特殊情況的案例,則以最後板主解釋的為主。
看板一律禁止發佈買賣文章(含簽名檔),請至置底買賣區。
違反下列規定者,除規則條例本身有處罰規則外
文章或推文以刪文併警告處理。
金錢交易
2-1 禁止 買賣/徵求/交換/借用 票據及有價證券
(包含各類票根、收據、發票、股票等)違者退文併水桶一年。
2-2 禁止 買賣/徵求/交換/借用 猥褻之影像、圖畫、聲音...等,
或發表含猥褻意象之文字、連結、推文圖案等,違者退文併水桶一年。
猥褻意象定義:
內容描述或影射性行為、性器官...等與情色相關事項,
但若屬衛教相關資訊,則不受此限。
2-3 買賣資訊僅可發佈在置底買賣區。
另置底買賣區僅能以非營利為目的且交易地點需在高雄市內,
違者依買賣區管理辦法處分。
2-4 禁止收取/交付金錢之共乘文,違者水桶併刪除文章。
2-5 禁止交易各式網路平台的會員帳戶,例如:徵求開團及徵求團員。
網路平台商家包括但不限於Spotify、Netflix、NSO、Disney+會員。
違者水桶一年併退文
交換、贈送
2-6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有價票券作為交換或徵求物。
包括但不限於各式娛樂、交通、旅遊、餐飲等禮券
(如:現金禮券、運動券、提貨券、門票、集點數...等等)。
文章或推文以刪文併警告處理。
2-7 交換文須註明欲交換的物品,未註明或標記價錢即視為買賣文。
2-8 交換文每月(以每月始日為準)僅能發表兩篇且須間隔七日,自刪亦算一篇。
2-9 各項類型的交易總表
┌─┬───┬───┬───┬───┬───┬───┐
│ │一般物│ 點數 │ 贈品 │折價券│抵用券│違法物│
├─┼───┼───┼───┼───┼───┼───┤
│買│ △ │ △ │ △ │ △ │ △ │ X │ O:可在板面發文
├─┼───┼───┼───┼───┼───┼───┤
│賣│ △ │ △ │ △ │ △ │ △ │ X │ △:僅在置底推文
├─┼───┼───┼───┼───┼───┼───┤
│換│ O │ △ │ △ │ △ │ △ │ X │ X:禁止發、推文
├─┼───┼───┼───┼───┼───┼───┤
│徵│ O │ △ │ △ │ △ │ △ │ X │
├─┼───┼───┼───┼───┼───┼───┤
│送│ O │ O │ O │ O │ O │ X │
└─┴───┴───┴───┴───┴───┴───┘
2-10 [徵求]文如欲給報酬,以一杯飲料為上限,高於此者請以[交換]文發表
另徵求之標的應以物品、事務等非人力需求為準,若達徵求人力者請以
本板徵才文規則發文。
若因非屬政府業務所需之緊急事項,如徵求處理蟑螂、野生動物等
不再此限。
2-11 交易相關文章禁止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規定事項
*槍砲彈藥、煙火(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消防法)
*毒品、及其生成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品、醫療器材、嬰幼兒食品(依藥事法、醫療法、衛福部函令)
*隱形眼鏡(依衛福部函令)
*流通貨幣、有價證券(依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證券交易法)
*動物、保育類植物(依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
*人體之一部或全部(依刑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民法)
*色情猥褻物(依刑法)
*盜版品(依著作權法)
*菸酒(依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
*環境用藥(依依環境用藥管理法)
其他未列舉或未來新增法律/法令禁止項目亦同。
違者退文併水桶一年
●3新聞政治
三、 新聞/政治管理辦法
政治文定義:
a.文章以涉及政治人物、政策/政見為主體
b.文章以評論政治言論或評論候選人(含其團隊)的提出的言論為主體
c.涉及前兩項者之新聞不再此字數限制,唯政治新聞之回文視為政治文回文
新聞定義:
以報導消息做為直接或間接盈利的公眾媒體發布的內容或
一般通俗所認認定為新聞的文章。
作者定義:
1.法律定義之自然人 2.撰稿者或主編
3-1 發佈[新聞]文章,須注意以下事項:
a.須附上完整新聞標題、新聞日期與50字心得(不含引用資料)。
b.須附上作者及媒體資訊。
c.須附上該新聞原文連結。
d.每人每日最多發表一篇新文,自刪亦算。
e.一篇[新聞]僅限搭配一則新聞內容為原則。
f.心得須置於文章頁尾
違者依情節處刪文並警告。
3-2 [新聞]之外之文章中發佈其他新聞者,應補充其新聞之心得
50字、整體文章須達150字。
其新聞之引用,僅可以板上的文章代碼方式備註,違者退文。
3-3 發佈[新聞]須與高雄在地生活有關,
即無關市政/在地生活相關的新聞禁止發佈,違者刪文並警告處理。
3-4 新聞原文中若有涵蓋/引用其他新聞影音時,僅能以文字為主體發佈於板上,
其他額外的新聞內容,均不得以任意方式出現於該篇文章之中。
違者刪文處理。
3-5 不開放非本國籍IP發新聞文,違者水桶併退文。
3-6 新聞涉及政治文之判定(依本板政治文之解釋為主),單月至多兩篇,
違者水桶處理,情節嚴重者改以併退文處理。
(註:依3-1處刪文之新聞文不列入當日計算的新聞數)
3-7 任何文章中發佈超過三日以上的新聞,須附上150字的個人心得,
且心得內容須與新聞有明顯相關。違者依情節刪文。
此外,若發佈超過三日以上的新聞需俱高雄點,
違者改以退文處理。
3-8 每人一年內至多一篇境外媒體新聞文,每年元月一號作為計算的起始日,
違者退文。
※境 外:非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均為境外地區。
境內媒體:公司、分公司或代理公司屬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管轄範圍
3-9 對於任意新聞類別的文章於4小時內無新資訊不得再發,4小時內有新資訊
但雷同新聞須加註新資訊點,違者依情節處刪文。
詳細說明請參閱公告#1S6oiFv7 (Kaohsiung)
3-10 政治文字數須注意以下條件,
a.本國IP發表政治文,文章字數至少須500字,不足字數者處水桶併刪文
b.境外IP發表政治文,文章字數至少須1000字,不足字數者處水桶刪文併退文
c.政治文回文,文章字數需至少300字,字數不足者刪文併水桶
d.其字數之計算以中文字數為主。
e.能搜尋到之網路公開文獻如維基百科等不列入字數內。
3-11 文章涉及高雄市重大公共建設以及城市未來發展者,視為公共議題
之公眾文。其規範如下:
a.發表文章字數至少須300字,不足字數者處水桶併刪文
b.政治文回文,文章字數需至少150字。
c.能搜尋到之網路公開文獻如維基百科等不列入字數內。
d.其字數之計算以中文字數為主。
3-12 禁止轉錄他人的政治文。
轉錄範圍包括:他版、FB、Dcard...等社群軟體,依情節刪文併水桶。
轉錄部分包含複製貼上下列事項:
文章編號(AID)、文章連結、文章或推文截圖。
3-13 禁止轉錄八卦板(Gossiping)政黑板(HatePolitics)文章於板上(含推文),
違者水桶併退文。
轉錄部分包含複製貼上以下內容:
文章編號(AID)、文章連結、文章或推文截圖。
3-14 除上開的政治文、新聞規範外,
在選舉期間(即選舉當月往前計算3個月為選舉期間),
須於選舉期間前違反相關政治文規範者
違者水桶併退文,
其水桶時間除原有日期應併加三個月。
●4玩樂
四、 玩樂管理辦法
玩樂定義:
運動、展覽、旅遊、購物..等等的聚眾娛樂項目。
違反以下規定者原則除各別板規條例有懲罰規定外。
以刪文處理。
4-1 玩樂地點或起迄點須在高雄。並以[玩樂]為分類。
若實際內容為玩樂文未以[玩樂]為分類者得檢舉刪文。
4-2 高雄板非聯誼板,禁止限定性別。
4-3 同一人每篇玩樂文發文須間隔五日。
若有頻繁徵人玩樂的需求,除集中在同一篇發佈之外,
建議利用LINE社群/社團徵人。
4-4 關於打牌、麻將...等玩樂,禁止牽涉賭金,違者改以退文處分。
4-5 LINE社群/社團的徵人文須與玩樂有關,同一人或同一社團30日內至多一篇,
徵人文不得以買賣、合購、或其他違法為目的。
且須依照以下格式發佈。
1.LINE群或社團群名稱:
2.管理員的LINE/PTT ID:
3.主旨:
其餘未列的項目可視情況自由發揮。
4-6 玩樂文若需支付費用(如:門票、最低消費、場地費...等等),
須在文章中註明費用,禁止事後要求分攤費用之玩樂文。
若是高雄板友的自家收費活動 (如:收費的課程、演講或課程體驗等)
請改以[自家]分類宣傳、推廣活動。
4-7 官方活動或大型活動
由政府機關或學術單位主辦/協辦/指導之活動,或由本板板主
依PTT名義發起的聚會活動不受玩樂/廣告文管理辦法規定規範。
4-8 [食記]、[遊記]與[住宿]文須注意以下事項,
違者刪文。
a.文章內容最少須滿一百字。
b.本條所提及的分類,同分類每個月限發六篇,自刪亦算。
c.文章中若有附上站外連結者,最少須附上五張精華圖片的連結,
圖片連結長度,必須為BBS模式底下一行以內的圖床(例如:imgur)
並限定網頁版PTT(https://www.ptt.cc)能直接顯示,
若站外連結中的圖片已低於五張,則無須受本條規範。
d.本版目前不開放商業廣告,因此禁止發佈與店家有對價關係的文章,
(如:收受店家費用、折價券、試吃、試用...等等),有相關需求請至專版,
經檢舉且查證屬實,改處退文併水桶一年。
五、 廣告管理辦法
為促進生活上的見聞與交流,允許各式活動資訊(如:展覽、市集或音樂會等)
發佈至版上,或自產自銷、非連鎖店及上市之小本經營的本地店家、個人工作室
(含無定點服務)在板上進行宣傳、推廣服務。
本版目前僅開放自家宣傳,除上述所列情況,
其餘商業廣告(含業務)禁止在板上發佈(含簽名檔、推噓文),違者退文。
有特殊需求者,請站內信給板主,經評估同意後始可發表。
5-1 欲進行宣傳、推廣的店家或個人工作室(含無定點服務),
請用[自家]分類發文。
5-2 使用[自家]發佈宣傳、推廣或優惠情報,每次發文須間隔兩個月,
違者刪文並依情節警告或水桶。
5-2.1 為避免過度宣傳廣告,請勿使用其他文章分類或
夾帶在其他文章內進行相關介紹宣傳,每間店(或單位)
兩個月一篇宣傳優惠情報為限,請勿以複數帳號重複曝光,
不得以回文方式手動置底(回文者若是相關人事亦不可回文手動置底)
違者刪文,情節嚴重者處警告或水桶。
5-3 情報文僅提供活動、各種生活優惠或小道消息使用,請勿遊走情報邊緣,
過度宣傳特定店家的廣告,違者刪文;情節嚴重者則追加水桶。
若是高雄板板友之自家宣傳,煩以[自家]分類發文。
5-4 禁止商業、個人宣傳;
禁止於文章內(含簽名檔)張貼具廣告意圖之部落格、臉書等連結
或徵求網友投票、衝點閱率人氣、FB要求加好友或按讚等...等,違者退文。
5-5 禁止 徵求雇主。視為收取傭金。
開放 徵求員工。需轉錄自《job》或《part-time》板。
特殊徵才由專板轉錄,違者刪除併警告。
5-6 問卷僅提供學術單位或與高雄地區有直接相關(須無商業行為或廣告疑慮)發佈。
設籍於高雄地區內的各大專院校,張貼問卷直接採取同意制,
其他單位請站內信至任一位板主申請許可,經許可後得以張貼,
張貼時須【註明由何位板主同意許可】違者刪文併水桶。
●6其他
六、 其他看板文章內容之管理
6-1 禁止惡意鬧版。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6-1.1 禁止以推噓文刻意揭露需付費觀賞之影視歌舞之娛樂項目,
但若電影已下檔後六個月者不在此限。
刻意劇透,判處水桶。
註:若導演有另外說明相關劇透時間則以導演說明為主
6-2 禁止人身攻擊。
禁止以性別認同,各縣市地區、各國家種族、各宗教信仰等
散播非理性之仇恨言論。
亦不得針對或影射格別使用者做人身攻擊。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6-3 禁止未經原作者同意,以任何形式轉錄他人於本板之文章,
經當事人檢舉後,處水桶。
6-4 禁止未經推文者同意,刪除他人推文行為,
經當事人檢舉後,處水桶。
6-5 除板主有必須針對公告做解釋或更補充者外,
公告文一律禁止回文,違者刪文併水桶
6-6 禁止煽動違法行為之言論,
經板友簡述理由且公開檢舉後,得依情節輕重判處水桶、刪文或退文。
6-7 板務討論文章分類請使用 [板務],若為提案請完整說明理由。
板務文仍需符合板規,必要時板主得以作適當之限制或依板規處份。
另須引用違規內容才得以討論者,若屬合理使用範圍內的則不受此限。
6-8 本版退文包含刪文者。若推文觸犯退文條款,以水桶日期之十倍代替之。
6-9 惡意違規,同板規多次違反,板方得合併水桶併退文處分且原處分加長十倍。
6-10 散播客觀非事實的內容且已影響現實社會秩序。
違規者處水桶一年、刪文併退文。
6-11 本版版規中時間計算方式,從發生日期的次日開始計算。
例如: 在5/1日發[交換]文,在5/8日才能發第二篇
●7罰則與救濟
七、 罰則與救濟方式
7-1 水桶罰責累進 7天→30天→60天→90天→365天
連續犯規五次再犯者,以判處水桶365天為準。
水桶之追訴期為十年內之前科標準
7-2 警告兩次以水桶論處。
一年內有過水桶之記錄者,若再度發生判處警告,以水桶論處。
任一板主之警告期限於公告五年後自動解除。
7-3 經處份退文,可自行依照站方刪除退文之規範處理。
或依板規7-5申訴之。
(U)ser 【 個人設定區 】
(B)ye BadPost 申請刪除退文
7-4 若當事人對判決不滿,請去信原判決之板主要求再議,
對再議結果不服或72小時後未得結果(遇板主請假則以其收假時起算)
可至 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 申訴。
欲提出檢舉/申訴 請參閱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三編
申訴程序之規範,未依規定板主得不受理。
7-5 分身帳號處理辦法
依照#1Zi6_RqD (BoardAnnouce)板務部公告,多重帳號之判定除送帳號
部審查外,得由板方自行蒐證併附上多重IP之證據進行相關辦理,被檢舉判定
者得依板務部公告之辦法個別向小組及帳號部申請申訴或帳號審查判定。
7-6 主帳號已受處罰,卻透過分身規避情形處置方式。
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身帳號發言,視為同一使用者,
分身帳號與主帳號處原主帳號水桶期限加倍之處分,水桶日期重新計算。
另主帳號於水桶期間,使用分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
分身帳號之處分日期加十倍處份,主帳號亦同,水桶日期重新計算。
●8宣告
八、 宣告
8-1 依PTT板主權力義務規範,板主群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
8-2 其他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告並補充於板規內。
8-3 規則未定有詳細處罰者或依情節輕重者,版主得酌情依個案調整刪減處分額度。
8-4 板規若牴觸站規以及中華民國法令者自動無效。
8-5 當板主數量為兩人以上者,其處分採取個別負責上訴制度,不另進行合議。
8-6 版本宣告(逐次修改記錄請參閱z-3-1-10,本文不附所有修改記錄)。
2017/09/11 板規2語意修正、原意不變。刪除參考範例。
2018/01/19 加重1-4、1-7、1-8、新增3-4。
2018/04/15 微調6-6、6-10。
2018/06/11 板規2移除公仔。
2018/12/15 板規6-5修正、新增6-14
2021/05/24 板規6-15修正
2021/06/04 板規 6-1.2 通過試用期投票,正式新增。
2021/06/16 板規1-2、6-1.2、A-6 罰則修訂;新增 板規 6-17。
2021/07/01 板規1-6.1移除一行文、6-5臨時規定移除、6-14 補充、6-15文字修飾
2021/07/20 板規2補充交易文認定說明,移除團報範例。
2021/08/19 調整板規6-10、6-14、6-15、6-17內容、新增7-9。來源: #1X6c4gbb。
2021/08/20 補上6-15誤刪的部分
2021/09/09 調整細項規則引導至精華區z-3-2查看
2021/11/20 補充檢舉格式說明,敏感證據須站內信至任一版主信箱
2021/12/19 補充檢舉格式說明,補充加入檢舉須依指定格式檢舉
2022/05/08 調整6-5.1備註內容、補充6-8說明
2022/06/15 整合新聞、政治,加入自家、食記/遊記/住宿規範
2022/06/22 調整6-6-b的說明
2022/06/35 調整6-6-c的圖片說明
2022/11/27 調整6-4板主回文公告細節
2022/12/01 調整全版面,新聞、政治文、玩樂文規範及細節規範、懲罰規定之更動。
2023/01/01 調整6-1 3-12 7-1
2023/02/02 調整徵才文規範
2023/02/14 調整玩樂文
2023/06/01 調整全板面更動
2024/05/20 板歸修改
[檢舉區]
1. 檢舉推文視情況刪除,另每月重置置底推文,原文將備份置精華區z-3-6。
2. 非關檢舉相關事項板主可隨時刪除。
3. 推文檢舉部份回覆由板主於文章內推文回覆,不另行公告。
4. 非檢舉相關推文,視情節為鬧版論。
5. 檢附的證據,若有違規反板規的疑慮,請站內信給版主
6. 不受理逾7日之違檢舉,逾期7日之違規文得刪文不做處份。
7. 於禁言期間提出檢舉/申訴他人之案由,板主得不受理。
8. 同一人單日內以5件為限。
9. 同一人對同一案件僅可檢舉一次,
10. 若檢舉涉及私人隱私情節者等,得於私信於板主處理。
11. 未依檢舉格式於檢舉區檢舉者,得依情況不受理
檢舉文格式為
違規文章 被檢舉人ID 違反之板規
範例:
推:#1WlgHEh3 ilovemami 6-1 用大量廢文洗板
其他證據則可在此條推文格式後補充。
本規則之實施時間以本文發布起
--
高雄板板主 ilovemam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95.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16211364.A.C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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