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正式版規20.0
與正式版規 19.0 版相異者,
乃:
1.
新增 1-6 條,
明訂其他類徵求文,
一人一天一PO且24小時後刪除。
2.
已多次公告之徵人文禁止推文,
宜私下信的規定,
以及禁止薪資面議、性別歧視等,
增訂一周內二犯、一月內三犯者有短期水桶、劣退等規定。
請各位老師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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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版規 18.0:
(一)徵人文管理規則
1-1
徵人文,限與補教業相關之工作,
且每人每天限PO乙篇,
若相同補習班,
不同ID亦不得重複張貼。
違者,刪文。
學校教職,若與教學相關者,
亦可於本版發表徵人文。
家教相關之工作則不可在本版發文(含徵生與徵師)。
1-2
補習班不得以推文方式徵人。
違者水桶 7 天。
並通知原 PO 修改推文,
或刪文。
1-3
(1)徵人文已發表逾 24 小時,
且由板主/小幫手收入精華區首頁後刪除.
(2)版主於置底文中整理近期之徵人文.
(3)置底文中之整理,不會有文章全文,僅有摘要,
徵人文全文在精華區.
(4)置底公告中標明下列幾項:
(A)日期 (B)原po 之 ID (C)徵人職務 (D)徵人地區(寫縣市)
(E)薪水 (至少寫出範圍) (E)於精華區之位置
(5)徵人文中未詳細寫出前項之(A)~(E)點者,
直接刪除不列入整理.
(6)一文多po,同間補習班同日多po,或洗版者,
第一次水桶一月,
第二次水桶三月,
第三次永久水桶.
1-4
徵人文不得加註性別限制,
違者,刪文。
徵文中填寫性別喜好,如 女性佳 等詞語亦同。
一周內二次或一個月內三次違犯者,劣退且水桶一月。
1-5
徵人文內容逐項必須完全符合中華民國法令,
例如最低時薪、月薪之規定,
不可有遺漏、填面議之情況。
違者,刪文。
若薪資範圍涵蓋不符法令之薪資額者,
如: NT 85 ~ 120 / H
亦同。
一周內二次或一個月內三次違犯者,劣退且水桶一月。
1-6
其他類徵求文,
頂讓徵求、物品轉讓徵求、教具徵求、書本解答徵求等等,
各種單品轉讓買賣贈送徵求等等,
一使用者、一物品一天僅能一PO,
且 24 小時後版主將會刪除之(不收錄)。
違者首次刪除,
一周內二次或一個月內三次違犯者,劣退且水桶一月。
(二)推文管理規則
2-1
日誌文:不限主題,隨意推文(但不可觸犯犯版規 5、6 )。
一般文:禁止同時 無關乎原PO 且 無關乎文章主題 的討論。
徵人文:合乎版規之徵人文,除版主、小幫手、值日生外,禁止推文。
但對於發表徵人文之補習班有特殊經歷者(例如曾任職),
可推"有經驗,可來信討論"等類似言詞。
2-2 罰則:
(1)有聊天嫌疑,由 版主或 值日生 在推文中提醒。
(2)同一日第三犯,水桶一個月。
(3) 於合乎法令及版規之徵人文下批評該補習班者,
警告 ~ 水桶 7 天。
僅推文者,警告~水桶 3 天。
(4) 對於徵人文之推文,若有和解書或法院判決可供證明
該發徵人文之補習班有違法情事者,
推文不受處罰。
(三)教師日誌管理規則
3-1
由版主發文,
或由版主指定之人員發文,
其餘老師不可以此文類發文。
違者刪除。
3-2
禁止回文。
違者刪除。
3-3
禁止無意義的連續推文,
尤其是推文娃娃。
違者刪除推文,
並水桶 7 天。
3-4
若有推文吵架之情事,
版主可該日誌刪除,
該日沒收日誌討輪。
(四)一般規定
4.
文章內文應為三行以上,
20字以上,
且為有意義之文章。
違者,刪文。
4-1
對於 各專業學科 題目發問文,
須 同時符合 下列條件:
(1)不含題目須 50 字以上。
(2)發問老師須提供自己對題目的想法超過30字。
(3)對問題的想法不可太過粗糙(例:僅寫很難、我想不出來,可能是甚麼答案...)。
違者,文章 刪除且劣退。
違反前項規定,版主可直接刪除劣退,
但經本版小幫手、該日值日生提醒並給予期限修改者,
版主須於期限過後方可刪除劣退該文(以第一次期限為準)。
5.
禁止謾罵(推)文、抹黑(推)文、色情(推)文、人身攻擊(推)文。
違者,刪文劣退,
並水桶三月。
5-1
對於特定補習班予以攻擊,
並於文中使讀者可以推知該補習班的全名,
且攻擊未有明確證據者。
發文者予以刪文。
推文犯之者水桶三天。
經警告仍連續犯之者,水桶三月。
5-2
對於某徵人文之補習班,
本版版友若有特殊經歷欲分享,
此經歷與感受可能觸犯 5-1 條者,
請版上老師私下信件聯絡。
5-3
新聞報導之案件,
版上老師可對報導內容做討論,
但不可擴張抹黑。
違者刪文、劣退,水桶三月。
5-4
文章、推文之標題、內容中不可含不雅詞彙、髒話等(含諧音),
違者,
文章:初犯 刪文,一月內二犯,文章 劣退並水桶 1 週。
一月內三犯,文章劣退並水桶 1 個月。
推文:初犯 警告 1 次,
一月內二犯,水桶 1 週,
一月內三犯,水桶 1 個月。
6.
未達第 5 條之程度,
但在文章內或推文中,
語帶酸味引起版友不悅,
或批評其他版上老師的專業,
版主可依情形之輕重,
處以 警告 ~ 水桶 7 天 之處分。
7.
洗版、鬧版。
刪文,劣退,水桶終身。
並向上陳報。
8.
推文洗版。
水桶 7 天。
無意義之推文(例如:邪靈斬),
亦同。
9.
不歡迎無關於補習班老師、補教業或教學相關之主題之推文或文章。
(EX.政治文)
亦不歡迎徵家教(師/生)之(推)文.
違者,文章刪文,嚴重者水桶 一個月。
以推文犯之,水桶 7 天,
並通知原PO刪去推文或版主依情況刪去文章重發。
10.
值日生可於本版協助版主控管版務,
建議版主作適當處分,
並由版主決定之。
僅因值日生非版主而抗拒建議甚至口吻不當者,
警告 1 次~ 水桶 1個月。
11.
禁止注音文,但描述學生或老師或主任說話語氣者不在此限。
違者,刪文。
12.
除版主外,禁止使用 公告 。
版主之公告,除版主外,禁止回文 。
違者,刪文,水桶 15 天。
12-1.
徵人文與揪團文,禁止回文,
二者有應徵或報名、提問等需求者,
應以私下信聯絡。
違者,刪文,
一周內二犯者,水桶 3 天。
13.
於本版發表詢問薪資的文章,
需符合下列格式:
(1)工作類別:
(2)工作內容:
(3)地區:
(4)學生人數:
(5)學生年段:
(6)老師學經歷:
違者,刪文。
14.
違反版規相當輕微者,
版主可視情節依本條從輕處分,
甚或僅警告一次或僅代為更改文章名亦可。
(五)揪團文管理規則
15-1.
本版禁止 自行 發文 相約 出遊,
有相關需求請至其他合適之看板,
違者,刪文.
15-2.
社團團體性質之揪團,
例如他版版聚、其他社團活動,
與補教老師性質及教學無關者,
禁止發文廣告,
違者,刪文.
15-3.
社團團體性質之揪團,
與補教老師性質及教學相關者,
須先將揪團內容概略寫信予版主知悉,
經任一版主審核同意,
方可 PO 文.
未經同意即發文揪團者,
刪文.
15-4.
經同意發文者,
於文後須註明經何位版主審核同意,
未註明者,刪文.
未經同意卻虛偽填寫已經版主同意,
劣退,永久水桶.
15-5
雖經版主審核通過,
仍然請願意前往參加揪團的老師注意自身安全,
版主僅能儘量審查揪團動機,
無法保證揪團之安全性,
請各位老師見諒.
15-6
揪團文每人每週僅能發表 一 篇。
違者,刪文。
相同人不同ID之發表亦同,
嚴重者可依鬧版、洗版相關規定處置。
(六)分身 ID 相關規定
16-1
已遭本版水桶之版友,
於水桶期間使用分身 ID 於本版發文或推文者。
該版友之原本ID及分身ID均予處以、加重水桶半年,
期限累計計算。
分身 ID 發表之文章予以劣退。
16-2
違反前條情況嚴重者。
提報本站帳號部門。
(七) 教材兜售廣告相關規定
17.
本版 禁止兜售 "著作權、智財權歸屬不明確"
或"版主無從判斷權利歸屬" 之教材、教具、書本、電腦檔案。
亦禁止書商、參考書作者於本版推銷。
(單品轉讓則准許)
違者,刪文、劣退、水桶一個月。
以推文犯之者亦同。
(八)私人糾紛處理規定
18.
本版不處理版友間私人糾紛(含信件),
亦禁止議論補教老師(含版上或非版上)之私生活(包含感情等隱私),
請依適當管道處理、發文或申訴。
違者,刪文、劣退、水桶三個月。
以推文犯之者亦同。
(九)施行辦法
19.
本版規 經另二位版主推文附議後生效,
未生效前,
適用正式版規 19.0.(可於精華區公告區找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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