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板規釋義、運作,發文門檻調整。
各位好:請花兩分鐘詳閱
一、板規執行釋義
由於tianmama板友的申訴,PTT組務下了裁決,本板自2015/7月起禁止營利單位、常態性
銷售之人士進來販售東西,故板規因此做了些刪修調整,以下針對看板(板規)運作來
做一個執行上的釋義。
1.禁止相關營利身分者發文章:板規 2-1-1、2-3-2
無論性質為何,身分為車商、相關職業者(註1)、常業人士(註2)即不得發文。
商品無論是否自售(自己名下),代售,各種理由,只要被確認是以上身分即不得在
本板發文販售物品,且當板主或者板友糾舉相關事實,發文者須佐證自清,口頭敘述
澄清不採納,所以相關人士發文還請三思,可處以永久水桶+退文。
同理,發文者並非上述身份,但出售(代售)之商品,實為車商(相關職業)所販售
之物品,比照辦理。
看板另有「徵求」文,請各位從業人士自行寄信聯繫徵求者,我想這是很好的平衡。
2.商品售出後嚴禁刪除、修改標題及內文商品各項資訊和售價:板規3-2-3
在本板發表文章,即有不得刪除內文(標題)的配合義務,發文前請三思!
提醒各位來此運用板面的板友,本板發文之後就嚴禁對商品內文(標題)資訊,做各
項的刪改、消除的動作,既然利用了這免費的平台,應讓資訊回饋給之後的人查詢,
且避免各種消費爭端,也可讓板友有資訊便利可尋之處。
此項規矩就當作是各位CarShop板友利用本板的同時,所應當付出的配合義務,
不認同此項規矩,務請不要在本板發表文章。
售出商品者在標題,推文處補充 [已售出] 等相關字樣即可。
徵求物品者同理, 標題處補充 [已徵得] 等相關字樣即可。
例外:個人聯絡資訊可移除
https://www.ptt.cc/bbs/CarShop/M.1450185158.A.9CC.html
二、發文門檻調整
1.目前登入次數調整為500次(0退文)
本板金額單價普遍偏高,且族群偏向相關職業人士居多,為了盡量避免免洗ID,以及
利益至上的營利者,反正ID養一下,東西只要賣出去,ID被砍被罰也不痛不癢,因此
儘量提高發文門檻。
如果分身、免洗ID違規的情況並無增加的跡象,就維持500次不變動。
相反的,如果出現部分ID在已知曉板規下還恣意違規等情況,或者車商相關人士
裝自售的狀況越來越多,就會逐步提升門檻,此項修改會公告後,請組務實施。
三、相關入手之全新車輛販售、轉讓文需經身分檢核
1.有關新車、領牌車、業績車、抽到車、新車買錯車,車還在海上反悔,下錯單反悔等,
各種轉單等,為避免業務假鬼假怪,還是掮客,當板主認為需要舉證非違反2-1-1,
2.任何人上述新車文「發文前」須配合身分檢核,違反者逕行刪除且水桶50日。
(可參考[註1]來信) #1SlNTfrl
FantasyNo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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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相關職業)
車商、業務、修車、賣車,修車廠、保養廠、材料行、汽車配件、工作室、改裝廠,
仲介,掮客,常態託售,寄車,租車公司,跑單幫,外匯商,進出口商(貿易商),
洗車、賣場、當鋪、車貸分期、車輛租賃、職業駕駛.....etc(包括但不限於以上)
【只需要可見之相關證據,板主即可逕行裁罰】
▼被檢舉者請站內信提供以下證明▼
1.原PO身分及在職證明 & 歷次勞保明細
2.車主身分及在職證明 & 歷次勞保明細
3.車籍證明
以上缺一不可,來信佐證澄清,以上從嚴認定解釋,自首認罪可以大幅減輕永久水桶,
若經板主告知時間內,並無來信,懶得解釋,視同放棄抗辯權利!
若有多重ID行為,必上報PTT帳號部查驗。
註2(營利的標準)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若連續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貨物之銷售
額已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已達4萬元者,已達營業稅之起徵點,應儘速向所轄國稅局分局或
稽徵所辦理營業(稅籍)登記,依法報繳營業稅。
至於原已辦理營業登記之營業人,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與實體商店只是交易平
台不同,自應依法報繳營業稅。因此,縱以個人名義從事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之買賣,若
屬經常性銷售貨物者,仍須依前揭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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