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車禍肇責比
想請問版友,「車禍肇責比」,是完全應用在所有各類損失還是僅財損(車子)?比如醫療
手術費用、薪水損失費用、代步交通費用、車輛損壞修理費、精神撫慰金、勞動力減損、
營養補給品費用、中斷行程費用(出國)、專人照護費用,這些損失都要用肇責比來計算,
還是不用?還是用談的?網路上完全沒有詳細討論過這細節,請大家有經驗或有法院相關裁
決結果,幫忙給點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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