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遊戲作品組務組規
本小組屬卡漫夢工廠群組C_WorkBoard管轄,
若無特別規範者,均以群組組規規範為準。
本組各項事務標題分類如下:
[申訴] 對看板板主判決提出申訴時使用
[檢舉] 對看板板主或事務提出檢舉時使用
[申請] 對看板事務(如多重帳號查詢等)提出申請時使用
[看板] 板主對提出變更看板事務申請時使用
[板主] 板主上任或卸任時使用
[請假] 板主請假時使用
[罷免] 罷免板主時使用
[判決] 小組長發佈判決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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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組各項事務處理流程規範如下,
提出時請遵守下列各項規定,否則本組有權不受理申請。
[申訴]
對於本組轄下看板之判決不滿,而欲提出申訴時可使用。
1.申訴限當事人提出,
上訴前請先與板主溝通或要求複審,
得到板主回覆、或三日內無回覆方可上訴。
若上訴前未先與板主溝通,小組長有權不受理該申訴案。
2.請在案發後十四日內至本小組提出申訴,
若超過十四日,小組長有權不受理該申訴案。
3.申訴人申訴時請檢具以下事證:
(1).申訴對象(看板/板主)、案件經過、申訴訴求主旨。
(2).公告判決內容及位置(可在申訴文內提供文章網址或文章代碼)。
(3).與板主溝通之紀錄。
(4).通知板主前來小組板答辯之信件備份。
4.板主須在接獲通知之七日內至小組板作出答辯,
若無法在七日時限內回應,請先至組務板告知,違者將記一警告。
[檢舉]
認為本組轄下看板之板主未依規定處理板務、
或有其他違規情事,而欲舉發時可使用。
1.檢舉人檢舉時請檢具以下事證:
(1).申訴對象(看板/板主)、檢舉主旨。
(2).通知板主前來小組板答辯之信件備份。
2.板主須在接獲通知之七日內至小組板作出答辯,
若無法在七日時限內回應,請先至組務板告知,違者將記一警告。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相關:
1.相關之規定以帳號部(ID_Multi)之規範為準。
2.欲提出多重帳號查詢,需為板主以上職務。
3.提出申請時請檢具以下事證:
(1).查詢對象、案件經過、相關證明(IP記錄等)。
(2).通知查詢之對象前來小組板答辯之信件備份。
4.被通知查詢之對象若未於七日內回應,
視為放棄答辯權益,查詢案件將逕行送至帳號部。
[看板]
板主提出申請新板,或變更改發文門檻等看板設定,
及申請/解除唯讀、隱板、靜板等緊急措施時使用。
新板申請:
申請新板請先至C_NewBoard板進行看板連署,
連署通過,後方能至本板提出新板之成立申請。
1.依據群組規範,在本群組內進行看板的申請,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1).上站次數超過200次以上
(2).發表文章數超過200篇以上
(3).註冊時間超過半年
2.新板申請文內需附上於C_NewBoard板發佈之連署文全文(含所有連署推文)。
變更改發文門檻:
需有所有板主附議方能通過。
唯讀、隱板、靜板等緊急措施:
若有需要申請唯讀、隱板、靜板等緊急措施,請說明其理由。
[板主]
板主提出上任/卸任申請時使用。
依據群組規範,擔任板主有以下三種方式:
1.成立新板,並由申請者擔任板主。
2.若欲接管無板主之看板,
請至C_NewBoard板進行板主連署,並收集20名有效連署。
3.由現任板主申請新增其他板主。
提出上任申請時請注意以下規範:
1.提出時請註明板主變更前後名單。
2.新上任之板主需於上任30日後方能提出新增其他板主之申請。
3.板主提出上任或卸任時,需有除提出者外的其他板主附議方能受理。
若無法完成附議,請說明其理由。
4.依據站方規定,一般看板板主上限為3人,
本小組之看板若有特殊需要(如看板事務繁忙)需申請第4位板主,
請先向群組長提出申請,由群組長核可後方可任用。
(若有板主因群組規而必須留下交接,
導致板主人數會超過上限時,請在申請文內先行說明。)
[請假]
依據群組組規規定,
本小組板主若因故無法執行勤務達五日以上,需至本小組板報備請假。
申請時請註明管轄看板及預定請假日數,
若該板僅剩一位板主,則由小組長代理其勤務。
[罷免]
欲對板主提出罷免申請時使用。
罷免申請之規範如下:
1.依據群組規範,在本群組內進行板主的罷免連署,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1).上站次數超過200次以上
(2).發表文章數超過200篇以上
(3).註冊時間超過半年
2.罷免之申請人需在本板提出罷免文章,並通知板主前來答辯。
需檢附之資料為:
(1).申訴對象(看板/板主)、罷免事由及各項證據。
(2).通知板主前來小組板答辯之信件備份。
3.板主須在接獲通知之七日內至小組板作出答辯,
若無法在七日時限內回應,請先至組務板告知,違者將記一警告。
4.板主答覆完畢後,申請人方能將罷免案送至C_NewBoard板進行連署。
5.如罷免連署之有效票數達25票,
申請人需將罷免連署結果轉至小組板,再由小組長判斷板主是否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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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賢菩薩警眾偈〉云:
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
大眾當勤精進,如救頭然,但念無常,慎勿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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